买卖pos机是否违法
买卖pos机不犯法,一般不需要坐牢。但如果通过此行为进行信用ka卡诈骗活动的,就有可能构成犯罪,进行信用ka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违反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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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pos机是否违法
买卖pos机不犯法,一般不需要坐牢。但如果通过此行为圆哗进行信用ka卡诈骗活动的,就有可能构成犯罪,进行信用ka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迅腔慎货等方式向信用ka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用pos机自己刷卡是否违法?
1、用pos机自己刷卡是违法的,但是小额自己刷卡的话,银ξ行一般不会追究法律责任,只会采取止付、冻结账户、降低信用ka卡额度◇等措施。
2、如果你进行大额自己刷卡,对银行造〓成了损失,银行会把你告上法院。使用销售点㊣ 终端机具(POS机)进行自己刷卡的,若情节♀严重,将处以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消费终端机具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ka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ka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ka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亩敬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ka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个人办理pos机违法吗
个人办理POS机是》不违法的,因为央行正式出台的《银行ka卡收单业务①管理法》,为个体工商户受理信用ka卡资Ψ 格松绑。POS机刷信用ka卡已基本无障碍,除个别银行仍有限制外,大部分银行已可接受个体户,以个人结算账户做收█单的信用ka卡受理资格申请。个别银行仍然没有全面放开。
但是如果个人办理pos机恶意自己刷卡的,就是属★于违规行为了,要受到法律追究。提供犯』罪工具,经营非法产品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 [信用ka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ka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液旁镇:(一)使用伪造的信→用ka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zheng证明骗领的信①用ka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ka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ka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启返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ζ 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闹粗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三、买卖pos机犯法吗
法律御州前分析:买卖pos机不犯法,但恶意自己刷卡属于违规行为,要受到法律追究。提供』犯罪工具,经营非法产品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々部镇清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四条 进行信用ka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ζ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ka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zheng证明骗领的信用ka卡,或者使用作废的ㄨ信用ka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ka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迹搭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四、pos机是违法的吗
法律分析:个人买卖pos机并不违法,但使用pos机恶意自己刷卡就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ka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ξ 信用ka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蠢此告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带明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四条 [信用ka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ka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ka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zheng证明骗领的信用ka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ka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ka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扒升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